深圳遗弃狗狗如何处理?
我家狗被丢在派出所门口了,当时是流浪状态被救回来的 捡回来的时候身上长了皮肤病,我带他去看了病,然后也给他做驱虫打疫苗 我家是租房子的,租的很便宜,但是房子有点旧,他住的地方我买了笼子,买了窝窝,买的尿垫,每天给他喂饭 后来养着养着他越来越喜欢我了,总是跟我睡一起(我是女孩)
我也很享受这种被需要的感觉 我男朋友不喜欢他,因为我总和他一起睡,而且家里地方不大,他总是趁我不注意就爬上我的床,而且很喜欢咬我的手和脚,还爱乱尿。 但是我还是爱他啦~ 本来准备过年送他回去的,结果因为一些原因我没回去,他就自己跑回安徽了,我在深圳上班,没办法带他回去啊!! 他很聪明,自己知道坐车回家,不过他不知道我们住的地方,只记得我工作的地方,所以我就拜托同事帮我去小区门口接一下他,让他乖乖在那里等我。现在想想真的好对不起他呀 现在已经离开深圳快一年了,前几天突然梦到他生病了,很严重的那种,梦里哭了一晚上,早上起来眼睛都还是肿着的呢 真的很想他。。。如果有缘的话,希望还能再见吧!!!
其实题主可以找找当地的救助站或者宠物的QQ群,把狗狗暂时先安置一下吧,好好照顾它,给它一个家吧~毕竟宠物们真的很有灵性,你对他好他就会对你好。 如果你不喜欢宠物,也可以交给专门收留流浪动物的人帮忙找领养人~ 一定要好好对待每一个生命哦~~~
首先,我觉得应该先问一问题主为什么要遗弃呢! 我的建议是不要抛弃他(它)们 因为狗和人类一样拥有情感 如果说人老了就应该把老人送福利院,那么宠物也是一样啊 我觉得如果你不想要它了,就把它送给别人吧(当然,前提是你愿意的话)
如果别人要你把它还给他之前最好和他商量一下,这样对谁都好嘛~ 对吧~~ 希望有所帮助啦~
哦对了,还有一条消息
就是现在深圳市光明区开始推行养宠证了哦~ 听说只要10块钱就可以办一只呢~ 所以各位想养猫的小伙伴们可以先去了解一下办理程序呀~
遗弃的狗狗可以找流浪狗救助站或者收养中心,也可以自己收养。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关于禁养危险犬类和加强限养区养犬管理的通告》的规定:一、危险犬类禁养区为特区内各区及宝安、龙岗区各街道所辖区域(以下称特区内);宝安、龙岗区各镇和龙岗区葵涌街道以及大鹏半岛所辖区域(以下称特区外)为危险犬类限养区;二、特区内禁止饲养危险犬类。已在特区内饲养危险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办理准养手续;未取得准养手续的,应自行处理。逾期未办理准养手续又不自行处理的,依法予以收缴,并对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三、特区外一般限养每户一只危险犬类,犬只身高不得超过50厘米。办理养犬手续,应到饲养地公安分局申请。市公安局根据危险犬类管理的情况可调整一般限养区的范围;四、饲养犬只的,应自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购入犬只起30内,持《养犬登记申请表》、《犬类免疫证》等有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分局办理养犬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五、公安、卫生、城市管理、农业、工商等行政机关及动物保护组织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狗类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