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养狗会处分么?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城市管内的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城市管内养狗的,携犬出户的应当带上犬只,并且及时清理犬只的排泄物,若是有违章养犬和犬只伤人等情形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
如果学生在校内养狗被学校处分的,当事人对学校的处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作出决定,并将复查决定书送达申诉人,复查决定书应当同时抄送学校有关部门。